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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评议:深圳新鹏城9人应战恢复比赛合规,裁判组管理流程存瑕疵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于8月25日晚完成2026年第十九期(20260825期)评议工作,针对中超第24轮深圳新鹏城对阵浙江俱乐部绿城比赛中出现的争议判罚作出正式认定。评议指出,深圳新鹏城在场仅剩9名队员时恢复比赛,符合竞赛规则,但裁判组在比赛管理与工作程序处理上存在明显不足。

  争议焦点出现在第80分钟。当时深圳新鹏城请求换人,但因被替换下场的11号球员未在10秒内离场,导致替补上场的17号球员暂时无法登场。随后,深圳新鹏城15号球员受伤离场,球队未能及时完成替换。比赛恢复后,深圳新鹏城场上仅剩9人,随即由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浙江队获得控球权并发动攻势,最终破门得分。裁判员认定进球有效。

  深圳新鹏城俱乐部在申诉中表示,队员受伤后已提交换人申请,但第四官员拒绝执行换人程序,导致球队在9人作战的情况下被对手进球。

  评议组经调查与现场情况核实,作出三点说明:第一,17号替换11号时,因后者未在10秒限时内离场,按规则17号球员需在比赛恢复满1分钟后的首次死球时,经裁判示意方可上场。第二,在比赛恢复前,深圳新鹏城15号受伤倒地并由担架抬出,球队再次提出替换申请(由6号、25号替换2号及受伤的15号),但第四官员未启动替换前的检查核对程序。此时比赛已具备恢复条件,裁判员决定恢复比赛,该程序不违反竞赛规则。球队提出替换申请并不意味着替换程序即刻开始,第四官员须先完成一系列核对(包括替换单据、换人牌、报名名单、队员资格与装备检查等),全部就绪后方可通知裁判员在死球时执行。若在检查完成前比赛已具备恢复条件,裁判员应优先允许比赛继续或恢复。第三,在15号受伤倒地时,比赛实际已具备恢复条件,但裁判员因伤情延迟了比赛恢复。从管理角度,若球队此时递交替换资料齐备,第四官员应优先启动替换前的检查程序,同时兼顾对暂不允许上场的17号球员的管理与计时。

  综上,评议组认定:比赛在深圳新鹏城场上仅剩9名队员时恢复,符合竞赛规则;但裁判组在比赛管理与工作程序处理上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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